Tuesday, June 19, 2007

無言以對

以前曾經 post 過 Stella Awards。覺得大家已經夠創意。
依家發現大家將創意推至極點。
為一條褲要求乾洗店賠償五千四百萬嘅大法官 (請注意﹐佢真係一個法官﹐令人好懷疑佢平日判案嘅道德標準同判斷力何在)。Full Story
因為話 Michael Jordan 個樣生得似自己而要求 Michael Jordan 同 Nike 賠償佢$832 million (數目太大。唔知中文點講) 嘅傻佬。 Full Story
一個揸垃圾車嘅公務員倒車時唔小心將架垃圾車撞落自己架車度。然後告垃圾車司機 (即係佢自己) ﹐要求市政府就垃圾車司機嘅錯賠償嘅無聊案件。Full Story
講開法庭創意﹐諗起前一陣子聽過嘅一宗撫養權案。話說一對離婚夫婦對薄公堂要求取得孩子嘅撫養權。母方陳詞謂孩子由母親所生﹐理應由母親撫養。父方陳詞話如果有人入一蚊落氣水機﹐有罐百事跑出嚟﹐法官你話罐百事應該屬於果個人定係屬於架氣水機。結果由父親取得撫養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