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23, 2007

加人工

離職前 marketing manager 一再話公司希望我可以越洋效力。我一直都抱"睇下點啦"嘅態度。點知日前真係收到電郵﹐謂有 project 想我幫手。再睇條件﹐唔得了。事關依家我係以顧問方式受聘﹐工資居然係以前嘅整整一倍。我有少少唔好意思﹐但工資係由對方提出﹐我無理由要求減人工嘅。不過其實雙方都有好處。因為如果佢請正式嘅顧問﹐佢將要俾再高一倍嘅價錢。所以下星期起﹐我會喺屋企翻兩個星期工。但係攞一個月嘅工資。而且唔洗報美國稅。至於香港稅﹐我相信扣除免稅額﹐要俾嘅部份非常少。咁即係我又可以嘆多一個月先揾工。正!